一、使用假旅遊營運證如何處罰
營運證是假的屬於無證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遊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由於其沒有取得營運證,屬於無證,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實際操作處罰行為時,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七條:」旅遊經營者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或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八條:」對違反本法規定的旅遊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二、旅遊客車營運證如何辦理
(一)所需資料
1.行駛證、身份證、辦營運證、營運管理費和工商費;
2.車輛行駛證複印件;
3.交通局批複;
4.購置營運車輛審批表;
5.公路營運車輛審驗記錄表一式三份;
6.車輛相片;
7.車輛發動機號碼拓印及車架號碼拓印。
(二)辦理流程:
1.工商辦理個體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
3.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4.領取稅務登記證;
5.車輛到車管所上牌(外地車過戶到工商所核准的個體戶名稱);
6.領取營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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