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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旅遊營運證如何處罰

一、使用假旅遊營運證如何處罰

營運證是假的屬於無證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營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遊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經營許可。"由於其沒有取得營運證,屬於無證,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實際操作處罰行為時,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七條:」旅遊經營者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或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一百零八條:」對違反本法規定的旅遊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二、旅遊客車營運證如何辦理

(一)所需資料

1.行駛證、身份證、辦營運證、營運管理費和工商費;

2.車輛行駛證複印件;

3.交通局批複;

4.購置營運車輛審批表;

5.公路營運車輛審驗記錄表一式三份;

6.車輛相片;

7.車輛發動機號碼拓印及車架號碼拓印。

(二)辦理流程:

1.工商辦理個體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

3.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4.領取稅務登記證;

5.車輛到車管所上牌(外地車過戶到工商所核准的個體戶名稱);

6.領取營運證。

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對「使用假旅遊營運證如何處罰」所進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對違反本法規定的旅遊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識,華律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