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座以下的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除外)第7年已辦理年審檢測,下一年第8年是否需要年檢?
答案是:不需要的。
公安部於2023年10月22日推出交管新措施:9座以下的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除外),6年以內免於上線檢測(但每2年需要申領合格標誌),第6年到10年以內檢驗周期為兩年上線檢測一次,即第6年和第8年需要上線檢測,第7年和第9年免檢,但對於第7年已按規定檢驗的,第8年免檢,第9年、第10年需要正常辦理上線年審檢測。10年後每年上線檢測一次,15年後每半年上線檢測一次。
知識擴展:
機動車六年免檢如何理解?
機動車六年免檢是指: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等車型,從新車上牌后,前6年免於上線檢測。
注意:六年免檢≠不檢!六年免檢是免除車輛到檢驗機構上線檢測,車主仍需按車輛檢驗周期申領檢驗合格標誌。
哪些車型符合六年免檢?
使用性質:非營運。
車型:非營運大、小、微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除外),摩托車。
新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車主需在車輛登記后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別按期申領檢驗合格標誌,免予到檢驗機構上線檢測。對註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仍需按規定每年檢驗一次(上線檢驗)。
新註冊登記6年以內符合免檢的汽車,車主需在車輛登記后第2年、第4年,分別按期申領檢驗合格標誌,免予到檢驗機構上線檢測。對註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仍需按車輛檢驗周期上線檢驗。
特別提醒:以下情形不符合免檢!
1.出廠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的汽車。
2.出廠超過5年未辦理註冊登記的摩托車。
3.註冊登記6年內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車輛。
4.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輛。
檢驗周期怎麼算?
9座以下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非營運大型轎車,使用年限不滿10年的,僅需上線檢驗2次,分別是第6年和第8年;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對在用車第7年已按規定檢驗的,第8年免檢,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參加檢驗。
對在用車第9年已按規定檢驗的,不享受免檢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參加檢驗。
注意:麵包車不屬於免檢車型;對於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應按原規定周期檢驗。
非營運小微型客車檢驗周期表(10年以內)
備註:對在用車第7年已按規定檢驗的,第8年免檢,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參加檢驗;對在用車第9年已按規定檢驗的,不享受免檢政策,第10年需正常參加檢驗。
引用自:機動車年審檢測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