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第20號通告
利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發布了第20號通告,該通告發布了關於利川市規範化房源備案及出租管理的若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源備案要求
所有在利川市出租的房屋必須在備案系統中進行備案,備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 房屋的物業證明材料
- 租賃合同
- 房源實景照片
備案通過後,房東可以在備案系統中管理房源,進行租賃等操作。
出租管理要求
利川市規定出租方必須要進行備案后才能出租,並且出租前需要進行環境檢查和公安備案,出租方要提供以下材料:
- 租賃合同
- 承諾書
- 公安備案表格
- 環保檢測報告
- 裝修完工驗收報告
同時,出租方還需遵守以下規定:
- 不得違規轉租或變相租賃
- 不得違規加裝門鎖或對房屋進行擾民的裝修
- 出租方需對房屋進行定期清潔和維護
處置措施
對於違反利川第20號通告的出租方,將會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 責令整改
- 行政處罰
- 公開曝光
- 暫停備案
利川第20號通告的發布,為規範房屋出租市場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