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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到底有沒有政策限制外省人員進入

隨著疫情的平穩,我省外省人員也開始進入長沙,然而,對於外省人員進入長沙政策的限制,許多人並不清楚。以下是有關外省人員進入長沙政策的詳細解釋。

那麼,外省人員進入長沙有哪些限制呢?

第一條限制:自疫情防控措施實施以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進入長沙市:(一)離開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未滿14天的人員;(二)確診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普通型病例或重型病例且未治癒的人員;(三)接觸過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未隔離滿14天的人員;(四)來自國(境)外等疫點國家/地區的人員;(五)其他需要執行14天集中隔離的人員。

第二條限制:為了防止聚集性疫情的發生,對從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來長沙人員進行核酸檢測、14天集中隔離和嚴格管理。其中,對下列人員實行分區分級管理:(一)經濟、科技、文化、教育、衛生等領域的重點人才;(二)親友探視和其它特殊情況下到湖南探親的省外人員;(三)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群體提供賑濟的省外人員;(四)其他特殊人員,包括跨省接送病例的專車、專機及負責肺部疾病醫學觀察的醫生、護士、隔離人員等相關人員。

針對限制,具體有哪些政策?

政策一:設置嚴格的防疫檢查站,對外來車輛做好塞紅(灰)線、體溫檢測、核酸報告查驗等工作;

政策二:確診病例相關人員和密切接觸人員,均在疫情防控應急機制和醫療救治工作下,統一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直至確定隔離時間到達標準後方可解除隔離;

政策三:凡是工作或生活必須來長的省外人員,須持領區政府/橋牌區政府簽發的防疫證明進入城市,同時到居住地社區報到,接受居委會、社區或村委會(以下統稱居委會)對身體健康狀況及行動軌跡等進行核實;

政策四:長沙對於來湘來津人員做到「嚴、溫、松、便」,即「嚴」:執行「體檢隔離 核酸檢測 嚴格管理」措施;「溫」:提供便利入住賓館酒店和適當減免費用等服務;「松」:對春運返回學校的在校大學生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需在學校社區篩查,如管理不嚴格進行隔離勸返;「便」:對外省來津的人員不再執行「保底安置」政策。

除以上政策外,長沙市還提出了「雙測雙防雙陪」保障制度,旨在全力防範疫情輸入和人員聚集,實際上覆蓋了所有進入長沙的外省人員,並與此對應的是政府的全力支持和響應。

針對政策的實施,長沙市有哪些具體措施呢?

措施一:全力開展排查、核酸檢測等措施,對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返長的、聯繫病例或疑似病例人員進行核酸檢測,如不符合進入長沙的條件,由當前所在地隔離醫學觀察14天後方可進入長沙,並接受長沙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措施二:積極協調杭州、南京等地相關部門積極應對疫情,加強與外地聯絡,做好人員防護;

措施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全網聯盟模式推廣,開展智慧碼、健康碼等應用,倡導廣泛應用每個人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規範出行、不聚集、做好衛生等。

長沙市政府對外省人員進入長沙政策的實施,極大地加強了長沙市的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了讓廣大市民和來長旅客能更細緻入微地了解長沙市政府的政策,政府相關部門也需要及時發布具體政策和實施細節,徹底遏制疫情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