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新塘鄉下壩村村幹部是農村工作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他們所承擔的任務十分繁重,同時也具有一定的權利。那麼,作為一名下壩村村幹部,他們都有哪些工作職責和權利呢?下面就來一一解答。
工作職責作為一名下壩村村幹部,其職責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村務管理:負責新塘鄉下壩村的日常管理工作,例如維護村級基礎設施、組織村級會議、制定村規民約等。
2、農村經濟發展:負責指導農村發展、組織農業生產和經濟活動,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村莊建設。
3、衛生健康:負責村級衛生保健工作,保障新塘鄉下壩村居民的身體健康。
4、環境衛生:負責指導環境衛生工作,保障新塘鄉下壩村居民生活環境的衛生和整潔。
5、安全生產: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新塘鄉下壩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權利下壩村村幹部作為村級領導,在行使職務的同時,也有一定的權利。他們具有以下權利:
1、行政權利:村幹部可以行使行政權力,例如處罰違反村規民約的居民。
2、組織權利:村幹部可以組織村級會議、村民代表大會等,對村級事務進行決策和管理。
3、經濟權利:村幹部可以管理和支配村級財產,包括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和分配。
4、服務權利:村幹部需要為居民提供服務,例如組織村民參加文體活動、提供衛生保健服務等。
5、監督權力:村幹部還具有居民監督權力,可以監督其他村幹部和工作人員的行為和工作效率。
總之,下壩村村幹部的工作職責和權利是相對應的,他們需要在工作中嚴格遵守職責,同時也要合理行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