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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杀妻骗保案被告由无期徒刑改判死刑

2023年12月24日,普吉杀妻骗保案在泰国宣判,被告张某凡被判处无期徒刑,2023年3月23日,该案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向泰国第八区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月7日,中级法院改判张某凡死刑,目前张某凡正在向第八区中级法院申请,请求中级法院给他机会向最高法院继续上诉。

案情回顾

2018年10月29日,天津男子张某凡被怀疑在泰国普吉一私密酒店内杀害了其妻子小洁,犯案后张某凡对女方父母谎称小洁是溺亡,后被女方父母发现可疑之处,并发现其伪造妻子签名购买千万保险并将自己列为受益人的情况。泰国时间2018年11月1日下午,张某凡被泰国警局扣留,11月2日凌晨0点40分左右,张某凡招供承认杀妻,理由是“不想过了”。

泰国时间2018年12月26日,泰国警方以泰国刑法第289(4、5)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状控告该案嫌疑犯张某凡,依据泰国刑法第289条,蓄意谋杀罪为死刑罪名。

泰国时间2023年1月24日,普吉府检察院正式向普吉府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张某凡触犯泰国法律,应判处死刑。

由于疫情原因,普吉法院于2023年3月2日采用视频方式,向被关押在监狱的被告张某凡宣读了中级法院的判决书。死者亲属的代理律师、泰国尼采国际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文川律师没有收到普吉法院宣读判决通知,因最近收到被告请求高级法院上诉的文件才知情,方律师马上委托该案检方向法院申请判决书,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判决书原件。

中级法院不认同初级法院的减刑判决

2023年1月24日,泰国检方以泰国刑法289条中的蓄意谋杀罪向泰国法院起诉嫌疑犯张某凡,但在最终量刑时,初级法院为张某凡减刑了1/3,故没有判决死刑。

宣判后,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上诉请求中级法院重新评估初级法院给予被告减刑是否合理。代表律师上诉的理由有3点,一是被告为了谋取巨额保险金,被告有计划、有预谋地凶狠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二是案发后,被告一直否认杀死妻子,直至警方审讯他到最后时刻,在证据面前才承认杀害妻子,三是被告给警方的口供笔录和庭审证词对本案调查和审理均没有起到任何帮助,因此初级法院没有理由给予被告减刑,应该判决被告最重刑责,而且刑法289(4)只有死刑。

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为了谋取巨额保险金,有计划、有预谋地残忍杀害死者,被告和死者是夫妻,而且二人已经育有1个孩子,被告的行为灭绝人性。案发后被告始终否认蓄意杀人事实,被告给警方的供词和庭审证词对本案调查和审理均没有起到任何帮助,所有案件事实依据均来自泰国和中国警方及受害人家属提供的证据材料和侦讯调查结果。被告没有认罪悔罪的态度,反而采取隐瞒事实、说谎作假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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