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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和8号线一期工程(场段)及6号线一期宁波西枢纽站(含)~古林站(不含)、线网控制中心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和8号线一期工程、线网控制中心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3]1899号、甬发改审批【2023】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6号线一期高桥南车辆段选址用地位于望童西路、邵家河、幸福路、新丰路、南环高架路合围地块内。

6号线一期新棉停车场选址用地位于江南中路北侧、经十二路西侧、甬江南侧、生态廊道东侧地块内。

6号线一期宁波西枢纽站站位位于海曙区古林,现状机场西南侧,为2号线、6号线、9号线、12号线4条轨道线的换乘车站。

宁波西枢纽站~古林站区间为本线第一个区间,线路出宁波西枢纽站后向北穿越农田、集古线、五港河、厂房后沿集古路敷设,进入古林站。宁波西枢纽站~古林站区间纵断面为“W”型坡,区间隧道覆土深度为9.6~19.5米,最小曲线半径为700米,隧道纵坡最大坡度为25‰。

下应南车辆段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南部,选址于金达南路、首南东路、鄞州大道及前塘河所夹地块内,7、8号线、合址共建的车辆基地。

8号线一期洪塘停车场位于江北大道以东、杭甬高铁以南的地块内。停车场用地面积约13.5万方,总建筑面积约4.2万方。

7号线联群停车场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联群村附近,选址于镇海大道、康桥北路、林周路及规划道路所夹地块内。总用地面积约为116179平方米,盖体面积约为61564.3平方米。

宁波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工程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下应东南片区,北至下应南车辆段用地红线,西至规划应慈路,南至康泰东路东沿规划段,东至前塘河补偿段。总建筑面积568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3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51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下应南车辆段及与项目同步实施工程(包括配套工程、相关代(共)建工程和物业开发工程)的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服务,包括基桩完整性埋管超声波法检测、基桩低应变法检测、基桩高应变法检测、基桩静载荷试验、钻孔灌注桩钻芯法检测及场段的水泥土搅拌桩取芯、强度、承载力测试等项目;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下应南车辆段、线网控制中心工程及与项目同步实施工程(包括配套工程、相关代(共)建工程和物业开发工程)的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服务,包括基桩完整性埋管超声波法检测、基桩低应变法检测、基桩高应变法检测、基桩静载荷试验、钻孔灌注桩钻芯法检测及场段的水泥土搅拌桩取芯、强度、承载力测试等项目;

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宁波西枢纽站(含)~古林站(不含)、高桥南车辆段及与项目同步实施工程(包括配套工程、相关代(共)建工程和物业开发工程)的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服务,包括基桩完整性埋管超声波法检测、基桩低应变法检测、基桩高应变法检测、基桩静载荷试验、钻孔灌注桩钻芯法检测及场段的水泥土搅拌桩取芯、强度、承载力测试等项目;

Ⅳ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新棉停车场及与项目同步实施工程(包括配套工程、相关代(共)建工程和物业开发工程)的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服务,包括基桩完整性埋管超声波法检测、基桩低应变法检测、基桩高应变法检测、基桩静载荷试验、钻孔灌注桩钻芯法检测及场段的水泥土搅拌桩取芯、强度、承载力测试等项目;

Ⅴ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联群停车场及与项目同步实施工程(包括配套工程、相关代(共)建工程和物业开发工程)的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服务,包括基桩完整性埋管超声波法检测、基桩低应变法检测、基桩高应变法检测、基桩静载荷试验、钻孔灌注桩钻芯法检测及场段的水泥土搅拌桩取芯、强度、承载力测试等项目;

Ⅵ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洪塘停车场及与项目同步实施工程(包括配套工程、相关代(共)建工程和物业开发工程)的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服务,包括基桩完整性埋管超声波法检测、基桩低应变法检测、基桩高应变法检测、基桩静载荷试验、钻孔灌注桩钻芯法检测及场段的水泥土搅拌桩取芯、强度、承载力测试等项目。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止,预计4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6个。

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上6个标段任意投标,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技术及资信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别按标段编制、装订并在封面及包封上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可为同一组;投标文件包封上未注明所投标段的标段名称,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任意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6时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424256554@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5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轨道交通官方(http://www.nbmetro.com/)网站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丁立魁                      

电话: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 林虎、范少亮、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