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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到普陀山+杭州旅游团

温馨提示:

购物店;全程无购物点,

自费项目: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旅游者可选择的自费项目:

1、杭州夜景:宋城主题公园,多方位体验《清明上河图》中宋朝都城的繁华景象(2小时左右)、观赏杭州世界三大歌舞秀之一《观赏宋城千古情》(演出时间约60分钟),价格为300元/人含门票及司导车费、服务费。

2、苏州夜景:【船游苏州古运河】,感受沿岸老苏州生活方式,聆听传统艺术苏州评弹,120元/人(1小时左右)含门票及司导车费、服务费。

3、上海夜景:【登临中国第一高楼——金茂大厦】(40分钟),【乘坐黄浦江游船】(40分钟),360度欣赏夜上海的独特魅力,280元/人,含门票及司导车费、服务费。

自费项目,持任何证件都无优惠,游客自愿选择参加,不参加的游客导游安排客人就近自由活动。

备注:

1、普陀山岛上住宿以2-3人为主,夫妻可能需要拆开住,具体以导游协调为准,不予包房;华东段酒店住宿若出现自然单间,产生单男单女用拼房或加床调配

2、如持有老年证、军官证、残疾人证、老干部离退休证、导游证、学生证等参团者,如证件条件符合景区规定,达到景区免票政策或者使用证件优惠政策低于旅行社协议价格的,我社当地现退客人具体景点团队折扣价或者与门票优惠政策的差价。

3、如客人私自离团,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 

4、因国家政策性调价、罢工、交通延阻、天气变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素:(1)造成动车延误如需要增加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2)造成旅客在途中滞留未能及时到达火车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需额外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我社不予承担 ;

5、我社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请认真填写意见单,如客人对接待有不满或有投诉意向请于第一时间向导游公司提出,争取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恕不受理与意见单不符的投诉。

6、2011年6月1日起,全国动车组将统一实行购票、乘车实名制!烦请各组团社将客人有效身份复印件发给我公司进行购票!我公司以收到实际动车票款后出票!因退票或改签需要提供出票时的证件原件,如客人临时退票,需本人持与动车票上身份证号一致的证件原件办理退票或改签手续,本社不负责退票,敬请周知!

7、动车票退票规定,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注意事项:

1、请自觉遵守和维护《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2、合同签订前,请认真阅读《国内旅游合同》;

3、建议旅游者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出现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责任认定及赔偿,旅行社协助旅游者索赔;

4、旅行社前要注意检查身体,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是否参团,高龄游客行前切记请教医生,患有心脑

血管疾病的游客不宜参加团队旅游。如因自身原因在旅途中发生意外,我社将提供必要协助,但由此产生的伤

病医疗费、交通费等由游客承担,因此退出本次旅行,原缴交费用不退;

5、请随身携带各有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外籍护照、军官证等,16周岁以下儿童请携带户口本原件

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证明上需有照片及公安局章要盖到照片上);

6、游客提供的身份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因游客提供信息不准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7、因航空公司或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的航班不能起飞或火车不能发车等情况,造成的延误或取消,我司将协助

处理,产生费用游客自理;

8、自由活动期间,因游客自身情况所产生的问题由游客自行承担,我司协助处理;

补充协议

在此次旅游安排中,___________________和旅行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要求旅行社把以下购物店及推荐自费项目安排进行程里面,以满足此次团队的购物及旅游需求。

一、全程含有  无  购物点:

二、全程推荐自费项目如下所示:

苏州

古运河游船+评弹(约60分钟):乘船游览苏州古城,观二十多座不同风格的苏州桥梁以及乾隆六下江南的御码头。

120元/人

上海

上海夜景,登临中国第一高楼——金茂大厦(40分钟),乘坐黄浦江游船(40分钟),360度欣赏夜上海的独特魅力,280元/人,含门票及司导车费、服务费

280元/人

杭州

宋城(约120分钟):穿越千年回到南宋盛世,游走于清明上河图中感受宋文化。被誉为世界三大名秀之一的“宋城千古情”极具视觉体验和心灵震撼,身临其境感受千年文化,体会杭州之美。

300元/人

三、对于此次旅行,旅行社需确保无强迫行为。

四、商品购买时请注意,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某些商品一经售出不再接受退货;若属于质量问题,旅行社无条件接受退货。

五、以上陈述推荐项目仅适用本行程,其他消费行为旅行社可以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

经办人及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